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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通知公告

天门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一期建设项目(馆藏档案数字化部分)方案征集公告

2022/08/15 1.5w 阅读 175 点赞
发布时间:2022-08-15 16:30 来源:天门市档案馆


为了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,我馆将进一步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,现进行天门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一期建设项目(馆藏档案数字化部分)方案征集,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加报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本项目是对我馆馆藏档案全宗59—120进行数字化。共计约39000多卷档案,进行全文扫描,补录部分文件级目录。进行数字化加工时,根据原始实体档案情况分别进行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拟写、著录,录入计算机形成电子目录,建立对应图像数据的目录数据库,并与档案图像数据挂接建立对应关系,按档案编定的次序逐卷逐件逐页拆卷后使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,形成与档案实体实际页面一一对应的数字图像。

二、方案要求

1.报价预算

本项目结算金额,根据单价(单位:元/页,含加工费、设备投入费、管理费、税费等一切费用)及实际完成数字化加工档案页数计算。实施方案中,需明确单价报价

2.人员配备

项目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需具备的学历与素质、专业知识与技能。

3.设施要求

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移动硬盘、数字化用品、办公用品等物品及质量检查验收所需设施设备。

4.质量标准

按照数字档案馆建设标准,馆藏档案数字化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报名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
1.具有档案业务技术及数字化加工资质;

2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3.2020-2022年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、泄密事件,无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档案、档案复印件、国家秘密载体等行为记录;

4.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,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;

5.有参加过市(县)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经验。

五、报名材料

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:

1.公司资质及简介

2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
3.项目实施方案

4.数字档案馆项目实例

六、报名方式

报名时间:2022819日截止。

报名方式:通过邮件、邮寄或上门交件的方式,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天门市档案馆六楼(收件人:倪煜,联系电话:0728-5245589,邮箱tmsdaj@163.com)

七、方案遴选

本馆将进行严格的评审审查,遴选出最佳方案。

八、特别说明

此次数字化加工方案征集自愿参加,本馆不支付任何费用,与后期档案馆招标无关。



天门市档案馆

20228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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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评论 (2)
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