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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通知公告

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(序号50)整改情况的公示

2023/03/08 1.1w 阅读 517 点赞
发布时间:2023-03-09 13:47 来源:天门市人民政府

按照《湖北省贯彻落实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》的具体措施(试行)》(鄂环督[2022]8号)及《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》(鄂环督专[2022]26号)要求,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(序号50)整改工作,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4天内。

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反馈。反馈电话:0728-5222086 反馈邮箱:tmhz123@163.com

附件: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(序号50)整改情况公示清单

天门市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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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标签:通知公告

评论 (2)
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